发展对象未发展,支部有责任吗?
请问组织专家:国有企业,党委下面有党支部。问题:支部有一名积极分子于2018年11月通过支部党员会议列为发展对象并报备党委,即向党委备案。
由于该同志刚好在该时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即在公司转变作风专项整顿期间被公司处罚通报。
为此,公司党委对支部提交的备案报告在口头上通知支部,对其延期6个月在对其进行培养发展,就是要到2019年5月30日后发展,由于市场营销工作,支部人员和支部机构变更,今年春节疫情影响,导致一直没有对该同志进行党员发展工作推进。
请问:支部6-9月期间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会有责任吗?现在党委追责,那会问责到哪步?会有哪些处罚?谢谢
由于该同志刚好在该时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即在公司转变作风专项整顿期间被公司处罚通报。
为此,公司党委对支部提交的备案报告在口头上通知支部,对其延期6个月在对其进行培养发展,就是要到2019年5月30日后发展,由于市场营销工作,支部人员和支部机构变更,今年春节疫情影响,导致一直没有对该同志进行党员发展工作推进。
请问:支部6-9月期间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会有责任吗?现在党委追责,那会问责到哪步?会有哪些处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