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不在我地居住老党员可否不接收,...

不在我地居住老党员可否不接收,并建议现支部转到居住地

麻烦请教~!!
由于国企马场机构改革,将各连队人口及党员划到当地镇政府管理,部分退休党员转入我镇下设支部,确实在本地居住的人员我们已入户了解,并接收,还有部分退休人员已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我镇居住。已经将部分党员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上退回,并说明长期不在这居住,建议转往长期居住地。但又在系统上给我镇转来了。
问题一,这类人员在是否我镇可以不接收。核实本支部党员的情况,并转到党员长期居住地支部是不是现支部的责任,我们对这个党员也不了解,有的也联系不上。不能因为改革就一窝端直接全给镇里吧?
问题二,是否有哪个文件规定我可以不接收,我需要文件名和具体文字表述。
谢谢~!!

享阝享阝

lv 2

发布时间:2020-05-06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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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19号)明确: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相应的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要与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密切衔接,跟进做好党组织关系接转和有关服务工作,并在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前负有管理责任。加强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及时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党支部。

czg3570414

lv 9

发布于:2020-05-1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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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镇上已经接收了此类人员人事档案及关系,党员档案也相应的要归入。如果核实党员确实不在镇上居住,可以和企业联系转往现居住地就可以了。
2、组织关系转接有明确文件规定,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规定。

灬努力拼搏灬

lv 7

发布于:2020-05-0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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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原则上按照已有规定办理。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应当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并将其纳入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

番薯农民

lv 9

发布于:2020-05-06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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