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条例规定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发展,请问如何参与?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但是现行的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上还没有具体指出党组如何参与。请问党组具体在每一个环节以何种方式参与,是否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过党组会议?
最佳答案
发展党员,更多的工作是在支部和机关党委(以有审批权限的为例),其实党组(党委)在发展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两个环节把好关即可。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已经明确,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也就是说,机关党委在讨论发展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前,先报党组(党委)讨论,同意了机关党委就研究,不同意就不讨论审批了,根据党组意见和具体情况做好后续工作,其他环节没有必要再上党组(党委)会了。在《入党志愿书》式样不作调整和改变的情况下,机关党委在填写审批意见时,注明哪天经党组(党委)研究同意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