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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解除后组织部门说暂缓参加职级并行,合理吗?

本人2015年受行政记过处分,事因2012年十八大前向老上级送礼金问题(已经专案处理),2016年处分解除,2018年底,在国家统一推进的机构改革中,组织部门以机构改革,我所在的部门取消之名免除了我的职务,保留原实职待遇(说因有过处分,影响任用)。2015年以来,我的工作始终没有耽误,承担的工作一直走在前列。2019年下半年全国推进职级并行以来,因上述处分,组织部门说暂缓研究我们这类人员的职级并行问题,我们单位比我年龄小的、任职时间短的(扣除我处分影响期后)的都得到了晋升,我们这样的一批人直到目前仍没有结论,而且按照相关规定,职级并行有名额限制,目前基本都已经占满了。按照国家推进职级并行工作要求,此项工作应该在2019年年底前结束,但我们仍没有听到任何消息。我想此类问题应该不是个案,请问当地组织部门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12371网友a5m9sb

lv 2

发布时间:2019-12-2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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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有处分就一棒子打死吗?这与我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选择不符吧?

12371网友a5m9sb

lv 2

发布于:2019-12-24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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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级解释为准,若还有疑问可以再沟通再交流。

朝忆启

lv 9

发布于:2019-12-24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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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的做法,有组织部的考虑。同样一个岗位或者机会,肯定会优先选用没有受过处分的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或者麻烦。可以多和组织部门沟通,同时继续做好工作。在一件具体的事情上,可能觉得受了委屈。但是总体上,组织部门是公平的。

为真理而斗争

lv 6

发布于:2019-12-24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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