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能。在民主测评后,支委会还要综合党员一贯表现,不以票取人,所以支委会不宜将其定为优秀党员。另外,一件事不能两次提及。如果党员因担当作为不够被约谈问责,那他不宜评为优秀党员的原因不能再说不担当不作为这件事,因为已经处理过了,但可以说其政治意识不强、思想有滑坡等等。
一苇度姜
lv 7
发布于:2019-10-12 15:20
被上级因为有关问题,对某党员进行问责约谈后,是不适宜再对其评选为优秀党员,
问责约谈和配合有关调查,并非同一概念,要看上级党委、纪委是以何种名义开展的工作。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19-10-12 08:34
还需要什么依据呢?
如果这样的党员也评为优秀,优秀体现在哪里呢?
作为党员应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才有可能被评为优秀,才能让党员群众信服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19-10-12 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