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在村里入党现在能认定为党员吗?
我2008年5月提交入党申请时还没有工作单位,向户籍地提交了申请(户籍地与工作单位在同一个县),2008年11月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本县某单位,本人并没有隐瞒工作经历,但户籍地党组织没有及时将党员培养手续转入现单位,2009年10月批准预备党员时,户籍地党委予以批准,2016年3月组织部门档案审核时发现此问题。
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党员身份承认吗?如果承认,需要走哪些程序?
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党员身份承认吗?如果承认,需要走哪些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