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计划生育后办理结论证入党会有限制吗?
本人为村里党员积极份子,至少10年,因早年生二胎违反计划生育,不能入党。在后期走完政府关于违反计划生育的处罚,交完罚款区政府办理完结论证,无论处罚及结论证间隔都已经达到条件,乡里却再次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拒绝办理,本人经区级、市级均准确表达乡镇府不得以计划生育为理由(本人已符合计划生育间隔政策)不吸纳积极分子,但乡镇府搞一家之言,一意孤行不以办理,不过却办理其他没有结论证的情况类似(无结论证人)的人员入党。在此想详细咨询乡镇一级是否有权逾越国家法律以自设理由阻碍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加入伟大的中国共产党!!!
望组织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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