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档案材料具体明细清单,全国是否统一标准
您好,我是兰州某大学2018年毕业的学生,在2017年成为了预备党员,2018年毕业后在工作单位转正成了正式党员。2019年7月,我到了湖北武汉的一个新单位,新单位在查阅党员档案时,告知我缺少了“积极分子公示结果、发展对象公示结果、确定为发展对象党员群众原始记录”这三个材料,让我补齐材料。我联系了学校的老师,老师说在甘肃省入党党员档案中是不需要这些材料的,每个地区的党员材料要求都不相同。但我现在的新单位又说全国都是一样的标准,要我补齐材料,也要学校给说法,请问党员档案材料里具体应该有哪些材料,是否是全国统一的标准,谢谢。
网友的回答
请问,你的问题解决了吗?我现在也是很蒙圈,不知道该怎么办。到底哪里有发展党员的材料清单?
卫国为民
lv 2
发布于:2020-07-17 18:35
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影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了,希望党组织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工作中经常遇到迁出方和迁入方党组织对党员档案材料掌握不一致,然后迁入方要求补齐材料,否则不予接收,而迁出方说不用补。
党员档案材料必须有哪些?缺哪些材料接收方可以拒收?或者说有哪些材料就应该接收?
基层党务工作者期盼明确说法。
在党员档案普查中有清单。一般来说,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教育培养考察材料是必须的。
爱凤同志
lv 5
发布于:2019-07-1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