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的“进一步使用”?
《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七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或者进一步使用,可以按照拟任职位进行定向推荐,也可以根据拟任职位的具体情况进行非定向推荐;进一步使用的,可以采取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其中正职也可以参照个别提拔任职进行民主推荐。
这里,应该怎么理解“进一步使用”?是指连续提拔或是横向兼任职务?如能举例说明,感激不尽!
最佳答案
进一步使用一般是指职级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岗位,担任前职位更加重要的岗位,比如由乡镇“副乡镇长”到“副书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