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级机关部门党委委员设置数的问题
以我局为例:我局是一个县级公安机关,全局党员共计159人,有1个党委,党委下设11个支部,请问我局党委委员最多可以设置多少名?
网友的回答
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中央没有作具体规定。实际工作中,一般可参照下列范围掌握:党员较少的党支部(如党员不足七名的),可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一名。党员超过七名、不足五十名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三至五名,最多不超过七名。党员在五十名以上不足一百名的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五至七名,最多不超过九名。党员在一百名以上的党的基层委会,委员名额一般为五至九名,最多不超过十一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十五至二十一名。确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应遵循的原则,可参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名额的原则确定。
另外,县级公安局党委属于党组性质的党委,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另外,县级公安局党委属于党组性质的党委,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