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基层党支部支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请问一个国有企业设有党支部,设有支委班子,除支委会以外存在经理办公会(经理办公会由领导班子参加,领导班子不全是支委),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需要支委会提前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呢?
网友的回答
一般应有一个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清单,如下可参考:
(一)重大决策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的指示、决定、决议等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意见。
2、本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及社会稳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财务收支年度计划和执行情况,重大项目投资和资金使用,工程承包合同等事项。
3、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事项。
4、向上级党委、政府及对口部门的重要请示和报告,本乡镇重要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5、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6、涉及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及突发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处理方案。
7、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
1、管理权限内干部的任免、交流、调整、奖惩、辞职、辞退、推荐、提名。
2、党员的发展及处置。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酝酿。
4、本单位干部的表彰奖励。
5、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
1、一定投资额的项目,标准应报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2、专项项目。
3、跨年度、跨任期项目。
4、文化、体育、旅游等重大活动或节庆活动。
5、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标准
各村和机关各站(所)要根据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制度,研究确定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审批标准。以上资金支出,必须坚持集体讨论、行政正职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一)重大决策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的指示、决定、决议等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意见。
2、本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及社会稳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财务收支年度计划和执行情况,重大项目投资和资金使用,工程承包合同等事项。
3、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事项。
4、向上级党委、政府及对口部门的重要请示和报告,本乡镇重要的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5、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6、涉及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及突发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重大政治、经济、社会问题的处理方案。
7、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的内容
1、管理权限内干部的任免、交流、调整、奖惩、辞职、辞退、推荐、提名。
2、党员的发展及处置。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酝酿。
4、本单位干部的表彰奖励。
5、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的内容
1、一定投资额的项目,标准应报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2、专项项目。
3、跨年度、跨任期项目。
4、文化、体育、旅游等重大活动或节庆活动。
5、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标准
各村和机关各站(所)要根据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制度,研究确定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审批标准。以上资金支出,必须坚持集体讨论、行政正职一支笔审批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