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信过期/遗失/时间过久原单位不予重开介绍信
原单位中油瑞飞,离职后在2016年办理组织关系转出,但介绍信因办理人留存了一周加上自己当时新工作离的比较远没能及时去办理组织关系流转,导致介绍信逾期一天不能办理,与原单位协调过程中原单位要求接收单位出具未接收证明才能重新开具介绍信,但接收单位(实际为人才中心)不给开具这个证明,原单位又坚决要求有该证明,导致最终无法办理。后又联系原公司咨询解决办法,原公司仍要求必须有该证明才能办理,导致关系转出陷入僵局不知道该怎么解决。现在再次想解决这个问题,但原公司说介绍信需要母公司(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才能开具,且向母公司说明情况后东方公司党支部认为时间过久、介绍信已遗失且没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未接收证明,不予开具。我该怎么办才能解决我的组织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