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已经明确情况下成立临时党支部是否合适
近期,央企某研究院正式下文新成立了三个处级组织机构、明确了干部职数和工作职责,该三个新的部门均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符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关于成立正式党支部的相关规定。但该研究院党委书记认为,三个新成立的部门领导班子没有配齐,只指定了一名负责人、处于筹备状态,因此下文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并指定了负责人为党的临时负责人。对此,在单位内部存在明显的不同意见,但最终仍需听从该研究院党委书记的有关决定。
特请教这种在已经明确组织机构、党员均在3名以上的情况下成立《临时党支部》做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应尽快纠正?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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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成立党支部是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的,特别是在国有单位,要应建尽建,但是要建立一个成熟一个,而不是为了建而建。首先,成立党支部无可厚非,但是并不是说明确组织机构、党员均在3名以上的情况下就要马上成立党支部,成立党支部有一定的程序和规程,既要考虑实际情况又要考虑工作需要。二是党委书记已经明确了部门领导班子没有配齐,说明成立的时机还不够成熟,从长远来看,成立临时党支部或者成立党支部筹备工作组都是合适的,彰显了领导的长远考虑。三成立党支部是为了服务中心工作,起政治核心作用,上级党委具有管理权限,作为一名党员服从上级决议,听从上级安排是正确的,但是可以保留申诉的权利,有权向上一级党委反映情况,督促尽快成立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