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上级党委直接任命,也可在支部内进行公推直选。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二条 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第十三条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第十六条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根据条例来看,选举委员需要差额选举,支部书记的话是等额选举。
不设支委会的选举,也是要差额选举,或者采用无候选人选举,选举工作由原来的书记主持。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19-01-24 09:44
不设支委会的支部,那么你党员人数肯定不超过7人,都只有这么点人了,你差额有意思嘛,召开党员大会推选吧。
阿吖真香
lv 5
发布于:2019-01-24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