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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一人是组织委员,另一人入党时哪些地方要回避?

夫妻中一人是组织委员,另一人入党时哪些地方要回避?
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时需要组织委员填写支部鉴定意见,在发展过程中,上级党委认定说这样不合规。不能担任负责培养人或者入党介绍人可以理解,组织委员填写意见是表达的支部总体意见或者支委会意见,为什么不可以呢?

shunayu

lv 2

发布时间:2019-01-04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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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夫妻中一人是组织委员,另一人入党时不需要回避,但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都需要先经过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

张锋

lv 9

发布于:2019-07-16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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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进行表决时,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是本支部党员的,尚且不需要回避。严格意义上来讲,支委会意见应有党支部书记来填写,但实践中由组织委员填写,支部书记签名并无不妥。

czg3570414

lv 9

发布于:2019-01-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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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中一人是组织委员,另一人入党时不需要回避,但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都需要先经过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19-01-0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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