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关系的问题
您好,我的工作单位在外地,而我的党员关系是落在了老家,前几天接到了家里的党支部书记电话,要求我把党员关系迁到自己工作地所在的党支部,这样是为了便于学习和参加组织活动,他说中共中央出了红头文件,每个党员必须要参加每个月一次的学习,半年不参加的党员关系是要除名的。我们的党支部总共有八十多名党员,像我这样在外地工作的党员就有一半,而我工作的地方没有党支部,只有工会,那我的每个月的学习活动需要如何参加?请指示,谢谢
网友的回答
《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保持联系。
据此,建议由支部在您所在地方成立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如此路不通,建议由党支部开具《流动党员证》,并联系工作地党组织(街道党工委),请求帮忙安排组织生活。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同时,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据此,建议由支部在您所在地方成立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如此路不通,建议由党支部开具《流动党员证》,并联系工作地党组织(街道党工委),请求帮忙安排组织生活。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同时,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