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财政资金报销所参加的非组织调训活动费用
各位领导好:
在基层实践中我们遇到了这样的难题和困惑,我们在电子邮箱中或邮政信箱中,收到大量的来自国家各个国家部委培训中心、高级研修学院发来的邀请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在网站上发布的培训信息和邀请函),上面邀请我们参加他们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班,该培训班和我们的业务有关系有关联,并可以打印相关函头文件,但是一般都在海口、昆明、深圳等地举行,而且需缴纳培训费,他们开具的发票为企业增值税发票。请问各位领导,我是基层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这种非组织调训的,面向社会只要交钱就可以去的培训班,我们是否可以参加?单位是否应该报销我们的培训费和来往的差旅等相关费用。谢谢
在基层实践中我们遇到了这样的难题和困惑,我们在电子邮箱中或邮政信箱中,收到大量的来自国家各个国家部委培训中心、高级研修学院发来的邀请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在网站上发布的培训信息和邀请函),上面邀请我们参加他们举办的相关业务培训班,该培训班和我们的业务有关系有关联,并可以打印相关函头文件,但是一般都在海口、昆明、深圳等地举行,而且需缴纳培训费,他们开具的发票为企业增值税发票。请问各位领导,我是基层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这种非组织调训的,面向社会只要交钱就可以去的培训班,我们是否可以参加?单位是否应该报销我们的培训费和来往的差旅等相关费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