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查党员材料中发现缺少部分函调该怎么处理?
本人将党组织关系转到了学校,学校在审查我的党员材料中发现我缺少部分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函调这个该怎么处理?学校党支部的审查和原支部的审查不太一样,不按学校的审查来,学校不接收我的党组织关系。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有一项内容是专门通报政审情况的。政审情况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做出。如果缺这样的材料,需要补齐的话,可以由现所在党组织向原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发函,请求予以配合说明原因。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有一项内容是专门通报政审情况的。政审情况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做出。如果缺这样的材料,需要补齐的话,可以由现所在党组织向原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发函,请求予以配合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