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在考察期间被警告处分,不应该列为发展对象,一年以后再重新根据其表现情况考虑。
时差0小时
lv 5
发布于:2018-11-23 16:26
都可以的。即使刑满示范人员经过5年以上考核也可以入党。
红红哥
lv 8
发布于:2018-11-23 16:24
我的意思是该 校长已确定积极分子,考察一年期间,由于其它原因受到警告部分,现在可不可以列为发展对象人选?依据是什么?
中央组织部研究室、组织局1996年编印的《党的组织工作问答》解答是:因触犯刑律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的人,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党,党组织应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对这些人经过长期考察,如果确实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可以吸收他们重新入党。但在基层党委审批前,必须报经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
由此可见,不管受到哪种处分,只要是通过长期考察具备了党员条件的,经基层党委批准同意的,都可以发展为党员。
墨竹
lv 7
发布于:2018-11-23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