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组织选举工作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出境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移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为何在五类人员中要明确点出出国出境半年以上自费人员?公派等情况就不算五类人员?
(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出境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移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为何在五类人员中要明确点出出国出境半年以上自费人员?公派等情况就不算五类人员?
最佳答案
(2)自费出国、出境半年以上的;这句话应这样理解:自费出国无论时间长短的党员;出境超过半年以上的党员,公派出境超过半年以上的党员包含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