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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配偶为党员,但连续4年未交党费,政审是否合格?

在政审过程中,发现发展对象的丈夫为国企买断人员(与发展对象为同一个单位),买断后未转移组织关系,党费交到2014年,现已连续4年未交党费,党组织也未作脱党的处理。
    上述情况政审是否合格?

yuer5181

lv 1

发布时间:2018-10-2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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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萝卜缨子

lv 8

发布于:2018-10-24 09:57

发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政治审查不合格:(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不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不能旗帜鲜明地捍卫党和国家、人民利益,不能同一切错误思潮和倾向进行斗争。(3)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正在被侦查、起诉和审判。(4)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带头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5)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不检点,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行为。(6)对党不忠诚老实,对党组织回避和隐瞒重大政治历史和其他问题,在政治审查中弄虚作假或不接受、不配合党组织的政治审查。(7)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参与邪教组织、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本人在政治上、思想上不能与其划清界限。(8)党组织认为发展对象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其他情形。

从介绍的情况看,发展对象自身并不存在明显的不合格情形,其爱人为国企买断人员未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连续4年未缴纳党费确实有党员意识淡薄的表现,但原单位有督促组织关系转移和通知缴纳党费的义务。

稳妥起见,具体情况,可咨询或上报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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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答案

原单位暂未同意其补交党费

yuer5181

lv 1

发布于:2018-10-23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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