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入党申请书后单位变更,是否需要重新提交入党申请?
本人2015年在原单位提交入党申请书,期间一直没有被发展为积极分子,2018年换了工作单位后,原单位不予开具入党证明材料,现单位无法接收原入党申请书。如果重新提交申请书,申请入党时间相当于延后了3年,《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中对这种情况也没有明确要求,请问是不是只要更换了工作单位,在原单位的入党申请书就作废了,需要在新单位重新提交?有没有方法可以将入党申请书转到新单位?
网友的回答
这个要看原单位有没有把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了。虽然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但如果没有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也就不存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交接。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