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发展对象工作调动以后如何入党
本人2016年6月向被所在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党支部的提交入党申请书,同年12月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7年因所在党支部未向上级党委(A市直工委)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故未参加培训,所在党支部予以继续培养。2018年1月所在党支部委员通过征求党小组、群众意见同意本人为入党发展对象并予以公示,2月支委会一致通过同意本人为入党发展对象。2018年6月通过上级党委(A市直工委)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上级党委(A市直工委)同意本人为入党发展对象。由于国有企业改革,同年6月本人所在的党支部申请由A市直工委转移至B市直工委,本人9月亦从原企业转制至A市下属的一个区直单位成为公务员。请问本人的这种情况怎样入党,请解答。
最佳答案
建议将所有入党材料(入党申请书、支部委员谈话记录复印件、支部大会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复印件、上级党委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记录簿、确定为发展对象会议记录复印件、上级党委发展对象备案表,所有复印件支部书记要签名并要盖上相应党组织的公章,所有材料该签名的地方、该盖章的地方都要一个不缺)按照档案转接规定经由组织路径转到现在所在单位党组织,单位党支部再向上级党委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