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取消,在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要基本具备入党条件的,经过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才确定为发展对象。
也就是说不具备入党条件,从积极分子到确定发展对象就行不通,所以不需要取消。
基层之兴
lv 2
发布于:2018-07-06 08:31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发展党员应当严格履行程序,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不承认其身份;党员干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以下仅供参考:1、调查核实,确认问题无误。2、谈话教育,材料见面,听其说明和申辩。3、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 4、材料整理,上报上级党组织。具体操作建议咨询相关组织部门。
萝卜缨子
lv 8
发布于:2018-07-05 17:41
不需要取消,不合格就不发展为预备党员,再则,入党积极分子不对外公开,支部自己掌握,需要发展为预备党员再征求党内外人员的意见。
技术人员一名
lv 10
发布于:2018-07-05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