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党支部后如何规范成立党总支?
某分公司(某国企下属二级非法人机构)党支部委员会由5名支委构成,其中分公司总经理张三兼任党支部书记,分公司副总经理李四、王五、陈六分别兼任党支部组织委员、纪检委员、生产委员,分公司某部门经理赵七兼任党支部宣传委员并被选举为分公司工会主席。今年2月份,该分公司领导班子调整,李四、陈六调离该分公司,刘八调入该分公司任副总经理,其后该分公司党支部没有改选也没有增补支委。今年4月底,该国企党委发文撤销该分公司党支部,在该公司成立党总支。在这种情况下,请问成立该分公司党总支的规范程序是怎样的?在各个环节分别由哪些人员参加?在该国企党委发文批复该分公司党总支支委选举结果前,该分公司“三重一大”事宜由哪些人员研究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