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不安排工作的军人党员关系能否回村党支部?
我是2016年退伍的军人,自谋职业,未要求安排工作,回原籍后想将组织关系转入村里的党支部,可是山东省昌邑市奎聚街办组织办以贵网以下内容为由不让转入。现在习主席在中央1号文件支出建设农村党支部要引进人才,我想问问我们这类在农村生活的党员怎样将组织关系转入本村党支部?
“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递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若该单位未建立党组织或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或安置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地方安置部门可以建立接收待安置退役军人党员的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接收其交纳的党费。待安置退役军人党员到地方安置部门报道后又外出流动的,其管理办法应按照流动党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