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必须成...

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必须成立?

我单位是副厅级垂直管理事业单位,配备有党办、宣教、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还需要再成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吗?部门齐全、责任明确,再成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意义在哪里?

12371网友31hyo8

lv 1

发布时间:2024-04-15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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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建议根据你们的上级党组织要求办理。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4-04-1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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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4-04-1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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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九条规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由此可见,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并不是党组的议事协调机构,你们单位的党委还是党组呢,要求不同。

郭儿

lv 4

发布于:2024-04-15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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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办、宣教、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只是日常工作机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协调党建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党建工作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处置,特别是遇到一件事跨好几个部门职能的综合性工作,哪个部门都不愿意牵头,那么领导小组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责任明确当然很好,推诿扯皮也是机关通病。

信仰与荣光

lv 8

发布于:2024-04-1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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