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员 政审(函调)时间早于确定为发展...

政审(函调)时间早于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怎么办?

      政审(函调)时间早于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组织部让开证明盖学校党委章,找了学校老师开了证明信。

       证明内容:我的信息,入党时间、流程,为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对拟被推荐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先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进行政审,政审合格才能正式进入发展对象的推荐和讨论确认环节。因此该同学父母政审材料时间早于确定其为发展对象时间。外加时间和党委章。

        但是拿到组织部,过了一个月才说不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说政审必须在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只能说符合你们学校的发展流程不能说符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问她也没得到解决办法,而且学校距离现在工作地方一千多公里,现在我也不知道是该怎么办,真诚希望大家指点和帮助。


知醒

lv 1

发布时间:2023-10-1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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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请问 您的问题解决了吗 我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

12371网友eabd5i

lv 1

发布于:2023-10-20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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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的确是先列为发展对象,再进行政治审查。但我认为先政审,后列为发展对象,也不是原则性错误,更不能作为拒收组织关系的理由。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10-11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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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十条“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可考虑找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然后拿着证明重新去开政审材料。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10-11 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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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你们学校开个相关证明,然后拿着证明重新去开政审材料。政审时间早于确定发展对象时间肯定是不行的。哪个程序出问题,就从哪个程序从新更正吧。这个不能存侥幸心理的。多和学校与组织部门沟通下。入党的程序必须要合规。

emo人

lv 1

发布于:2023-10-1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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