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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证明信上时间早于党委批复为发展对象时间,如何写政审材料?

政审证明信上时间为2011年11月9日,早于党委批复为发展对象时间2011月16日,如何写证明材料?

12371网友n2vqqs

lv 1

发布时间:2023-08-14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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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你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建议客观情况客观描述,直面问题又如何?
实践中,在大学生档案中曾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在向高效党组织咨询了解时,对方回复表示二级学院每年的政审工作由学校党组织统一部署开展,但在启动政审时有个别学院还未完成发展对象备案工作,造成提前对已纳入当年发展党员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们在确定发展对象前提前政审,确实存在与《细则》所规定的流程不符,但同时也表示该学生党员是品学兼优、入党动机和入党态度端正的好苗子,是学校党组织看重和培养的重点对象,其党员身份是真实的,希望接收地党组织能够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学校出具了客观情况描述后,我们会在向上级党委报告审议后予以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8-1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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