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干部 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回避?...

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回避?

夫妻一方为派驻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一般干部(中层副职),另一方为该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副总(中层副职),是否属于回避情况?

12371网友86ca32

lv 1

发布时间:2023-07-31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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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应该回避,这种情况应该向派出单位汇报,由上级组织讨论决定。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3-08-0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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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明确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企业领导人员亲属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



第四条 企业领导人员有第三条所列亲属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一)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的;

(二)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中任主要领导职务的;

(三)一方在领导班子,另一方在其分管的部门、企业、驻外机构(境内外,下同)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

(四)企业领导班子主管部门提出需要任职回避的。



第九条 企业领导人员在纪检监察、仲裁、组织处理、出国审批、人事考核、任免、奖惩、录用、聘用、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家选拔、发展党员、调资、安置复转军人、毕业生分配等公务活动中,涉及本人和亲属时,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因此,需要回避,具体程序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进行。

沽上行者

lv 4

发布于:2023-08-01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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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第二章第四条之规定应当回避。

马星慧

lv 8

发布于:2023-08-01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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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规定: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国有企业的话,建议还是咨询你们的上级会比较合适。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07-3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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