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前置研究和发展党员的问题
某省属金融企业与地州财政局合资在地州成立金融子公司,财政局控股,委托金融企业管理并委派董事长,子企业只有董事长(不实际坐班)是党员,没有条件成立党委或党支部。问题一:子企业落实党委前置研究时,两个股东方党组织均不愿代为前置研究,应该怎么办?问题二:子企业要发展党员,应该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建议由控股单位党组织前置研究,不愿意的话只好向上级党委反映
听风
lv 10
发布于:2022-09-28 17:45
问题一:按照国企改革的要求,这个新成立的子企业如果是独立法人的话,必须要成立党组织,实际操作中可以将企业中党员的组织关系尽快转进来,达到成立党支部的要求(至少3名正式党员)及时成立党支部。问题二:如果及时成立了党支部,由党支部来负责发展党员,上级党委审批;如果还没有成立党组织的时候发展党员,可由上级党组织代为发展。
长白山萧大爷
lv 3
发布于:2022-09-28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