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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入党问题的咨询

您好,我目前大四,2021年3月份被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2年7月毕业,目前一直在学校党支部参加活动,但是学校说大四下学期不能发展预备党员,请问符合规定吗?
我查了党章并没有这样规定,党章只是说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12371网友emp2nl

lv 1

发布时间:2021-12-0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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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确实有此规定,可以以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在新单位继续培养。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江西宏泰

lv 10

发布于:2021-12-03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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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但根据中组部答复口径精神,因新冠疫情影响,对2020年、2021年暑期毕业的大学生发展对象中符合党员条件的,不受《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限制。虽然你学校的说法不够准确,但你是否成熟应以党组织意见为准。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1-12-03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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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有此规定,可以以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在新单位继续培养。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龙杰

lv 10

发布于:2021-12-02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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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话,培养考察至少到2022年3月才具备列为发展对象的条件,规定发展对象三个月内工作或学习单位有变动的,一般不接收预备党员,所以基本大四下学期不发展党员。

孙智勇

lv 3

发布于:2021-12-02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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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入党积极分子到被列为发展对象需要进行一年的考察培养,高校发展党员通常都会有上述规定,但是并不代表之后不能被发展培养,毕业后将档案关系转到地方,基层党组织审查入党积极分子资格无误后,可以继续培养。

无聊用户名

lv 1

发布于:2021-12-02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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