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定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候选人步骤?
《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酝酿确定候选人,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这个步骤是不是有三步:1.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2.确定候选人;3.正式选举?
有个问题:提出人选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是不是要过应到会党员半数,提出人选的名额是否有限制?
这个步骤是不是有三步:1.提出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查;2.确定候选人;3.正式选举?
有个问题:提出人选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是不是要过应到会党员半数,提出人选的名额是否有限制?
网友的回答
步骤:1.根据上级党委分配的名额,提出候选人预备人员,报上级党委审查;2.召开党员大会从预备人员中选出候选人;3.召开党员大会,确定候选人名单;4.报上级党委审批。
问题回答:
1.根据上级党委分配的名额,由支委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名单提交各党小组讨论,无意见后报上级党委审查,到底是分批征求意见还是召开党员大会,应当根据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决定;
2.关于提名数量的问题,名额由上级党委分配,根据党委分配的名额,按照差额选举的要求,可以比分配名额多于一人或者两人设置党支部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
问题回答:
1.根据上级党委分配的名额,由支委会提出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名单提交各党小组讨论,无意见后报上级党委审查,到底是分批征求意见还是召开党员大会,应当根据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决定;
2.关于提名数量的问题,名额由上级党委分配,根据党委分配的名额,按照差额选举的要求,可以比分配名额多于一人或者两人设置党支部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