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发展对象的支部会议中,票数应该如何统计?
我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前段时间参与了转为发展对象的支部会议,村里一共两个候选人,但发展对象名额只有一个,所以村里没有依次投票,而是采用的两个人一起参与,只进行一轮,然后选择一个进行投票的方式,另一个人的票数远低于我。我们村党员一共34人,23人参会,2人提交了书面意见,我获得党员票15票,群众票也过了半数。但村支书说,我的票数需要超过党员总数(34)的一半而不是参会党员(23)和书面意见(2)的一半,也就是获得17票才行。所以最后我和另外一个人都没有成为发展对象,请问我们村支书的说法是对的吗?到底是票数达到参会人员一半即可,还是需要达到党员总数的一半?还是说择高票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