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选身份的问题
1994年,我县打破身份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团县委副书记,通过笔试、面试、政审、常委会研究等程序,我作为一个工人被任命为团县委副书记,适用期一年。当时公告说“工人、农民和个体工商业者竞争上岗后,任期内享受国家干部待遇,原身份不变,待符合国家录干、聘干条件时,再办理正式手续。”1998年,县委依据乡镇工作三年以上的副科可以转为公务员,为我转了公务员身份。这些年我又干了团县委书记、乡镇镇长、书记、副县级干部。可是现在地方政府以我当时引用文件不对为由,取消我的公务员身份。既然试用期合格,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现在没有身份了?
网友的回答
目前,组织部门干部档案是有错必纠,你说的“可是现在地方政府以我当时引用文件不对为由,取消我的公务员身份。”应该是组织人事部门。
建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佐证材料,以便于尽快解决有关问题。
同时对贵地地方政策确实不了解,建议以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解释为准。
求学者
lv 8
发布于:2018-08-26 18:29
一,以前的规定不太好找了。
二,可像上级组织部门反应,由本县组织部门出情况说明。
红红哥
lv 8
发布于:2018-06-21 23:21
20多年前的县的公告,暂时网上无法查找,建议您跟本地区组织部门说明情况,或准备书面材料,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情况。
萝卜缨子
lv 8
发布于:2018-06-21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