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条第四项如何理解?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是:
(一)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选举单位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
(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我单位于近期开展党委换届选举,因单位所属党支部及党员较为分散,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采取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产生党员代表。
问题一:根据本条,只有党员代表选举出来后,才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没有选举党员代表,就不能召开这里所指的党员代表大会吗?
问题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条第四项,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这条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实现?
我的理解:召开一次会议。在党员代表大会上,组织参会党员代表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酝酿后,确定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对于本条规定,我单位同事的理解是召开两次会议:先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确定代表候选人,报党委审查通过后,然后再次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党员代表。
(一)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二)选举单位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可以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选举单位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查。
(四)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我单位于近期开展党委换届选举,因单位所属党支部及党员较为分散,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采取召开党员代表大会产生党员代表。
问题一:根据本条,只有党员代表选举出来后,才能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没有选举党员代表,就不能召开这里所指的党员代表大会吗?
问题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十条第四项,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这条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实现?
我的理解:召开一次会议。在党员代表大会上,组织参会党员代表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酝酿后,确定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对于本条规定,我单位同事的理解是召开两次会议:先召开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确定代表候选人,报党委审查通过后,然后再次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正式选举党员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