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人事档案中的党员材料是否可以在...

人事档案中的党员材料是否可以在社区支部存放?

人事档案在人才市场存放,想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长期居住地社区,社区让将党员材料放入社区,人才市场不让将党员材料长期借出,不知道有没有文件要求。只找到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有这样的描述,请问社区能否放党员材料?急急急!

流蕓

lv 2

发布时间:2023-08-15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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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首先,细则试行版已经作废。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这里明确规定了,具有保管党员档案权限的党组织级别,同时也明确了应归入本人人事档案的规定。建议你据此与社区党组织沟通,尽快将党员档案归档至人事档案中。

江南玖玖捌

lv 9

发布于:2023-08-16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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