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组织 如何理解“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

如何理解“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应选3人,候选人4名。部分选票上在3名候选人上画“O”,另一名候选人上画“×”,上级党委指导意见认为这样的票实际上是对4名候选人都投了票,应视为无效票,如何理解?

12371网友iggpkp

lv 1

发布时间:2023-08-02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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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可以少选 ,不能多选。按你所反应问题,应选3人,候选人4名。3名候选人上画“O”,另一名候选人上画“×”为有效票。如果是4名候选人上画“O”才是无效票。

东方红

lv 5

发布于:2023-08-03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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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述情况和有关规定,这样的选票是有效的,属于“赞成人数少于等于应选人数”的情形。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8-02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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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选的就应该认为是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则为无效票。如果该选票对某候选人划了“X”,但同时又在另选人栏上写了其它名字,那就有可能出现废票的情况;如果仅仅只是"O”了三人,"X"了一人,那么就是有效票。

美美七月妈

lv 10

发布于:2023-08-0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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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举办法中明确,画“O”为选择,画“×”为不同意,即对该候选人持反对意见,则计票时,应只计画“O”的人员的票数,并非是简单的理解为对4名候选人都投了票,而是只选了应选的3名,此指导意见存在一定疑问,建议与其进行深度沟通,详细查看选举办法。

桃子

lv 10

发布于:2023-08-0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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