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流动性较大,可否暂时不成立党支部?
部门内人员流动较快,满足三名党员,但不能长期稳定,请问,是否可以参考撤销党支部规定中,三人稳定满6个月后,再设立党支部?
网友的回答
1、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第四条 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应当”可以理解为必须。我的建议是向上级党组织说明实际情况,请示后再决定。
2、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应当”可以理解为必须。我的建议是向上级党组织说明实际情况,请示后再决定。
2、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第七条 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