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第七种情形...

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第七种情形可以一直存在吗?

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党员第7种情形“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者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这种对象每年都以相同的原因作为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可以吗?长期应转走而未转走是否会和党员教育管理有冲突?

12371网友obbdnu

lv 1

发布时间:2023-06-2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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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并非默认这种现象符合党员教育管理要求。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6-26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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