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其他党务问题 积极分子培养期半年内出现单位变...

积极分子培养期半年内出现单位变动,如何界定培养考察时间?

  如题:A单位工作人员,于2022年4月15日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接下来,2022年10月15日、2023年4月15日,都进行了半年一次的考察。
  而在2023年4月上旬,其办理了调动到B单位的人事变动手续,4月份在A单位交接工作,到5月初来到新的B单位,5月初更换了新的培养联系人。
  那么问题来了:其下一次积极分子考察,是从2023年4月15日开始算半年后的2023年10月15日?还是从5月初更换新的培养联系人后半年的2023年11月初?
  简而言之:两个不同单位的培养联系人考察的时间加起来半年,能算作正常的半年进度吗?

五月的热血

lv 1

发布时间:2023-05-2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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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综上所述,建议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之规定执行,原单位出具考察鉴定,新单位继续培养考察,时间累计。

马星慧

lv 8

发布于:2023-05-30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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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仔细研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正常情况可以在新的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还需要继续考察学习才能进入预备党员的流程。

蒋忠武

lv 10

发布于:2023-05-29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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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分子若是做到了接续培养,资料也齐全,可以累计计算。

追风小屋

lv 8

发布于:2023-05-29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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