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政治考核不合格,是否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身份?
发展对象因未如实汇报个人情况,导致政治考核不通过,根据规定不能发展入党。是否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身份?或者等下批发展?
网友的回答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要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深入考察,着重看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要突出素质上的全面性。历史地、全面地、辩证地看待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一贯表现,防止降低标准和曲解标准,不能片面地以学业成绩、工作业绩或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忽视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现实表现。三要突出标准上的严肃性。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入党,防止“带病入党”,保证吸收的每一名新党员都是合格的。
入党积积极分子考核不合格,不能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应断续对该人进行考核!暂不具备入党条件的,将继续进行培养。
对于取消的积极分子要有充足的理由,如:日常表现,学习情况,是否符合标准等方面,如思想汇报间断等等。认定完积极分子可以取消,取消需要召开该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会和支部委员会讨论后予以取消,并在支部大会上通报。具体程序是,先由该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会议讨论,讨论后决定取消该积极分子资格;然后,提交该积极分子所在的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后予以取消,并在支部大会上通报,并作出取消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送达本人。
对于取消的积极分子要有充足的理由,如:日常表现,学习情况,是否符合标准等方面,如思想汇报间断等等。认定完积极分子可以取消,取消需要召开该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会和支部委员会讨论后予以取消,并在支部大会上通报。具体程序是,先由该积极分子所在的党小组会议讨论,讨论后决定取消该积极分子资格;然后,提交该积极分子所在的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后予以取消,并在支部大会上通报,并作出取消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送达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