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考察工作中回避问题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四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干部考察工作中这一过程包括民主谈话后的记录汇总么?
被考察人能够参与民主谈话后的记录汇总么?
如果不能,在考察组组长安排下被考察人参与民主谈话后的记录汇总违纪不?
干部考察工作中这一过程包括民主谈话后的记录汇总么?
被考察人能够参与民主谈话后的记录汇总么?
如果不能,在考察组组长安排下被考察人参与民主谈话后的记录汇总违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