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出现不足名额的情况,怎么办?
在农村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中,该支部有3个职数,党员选举大会第一次选举时,四个候选人两个人票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一半,剩余两人均未超过,组织全体党员对未超过半的两人进行另行选举,但仍为过半。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但是根据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
请问:
1.是否可以由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不再进行选举?
2.因党委无法直接任命委员,所以待两委换届结束后,由新一届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补足差额,是否可行?
3.支部换届产生委员后,是否可以待村委换届完成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再产生书记和副书记?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或者大会主席团决定,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但是根据党支部委员会设置制度,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
请问:
1.是否可以由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不再进行选举?
2.因党委无法直接任命委员,所以待两委换届结束后,由新一届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补足差额,是否可行?
3.支部换届产生委员后,是否可以待村委换届完成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再产生书记和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