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党的纪律 超期调查产生的实际影响期怎么算...

超期调查产生的实际影响期怎么算?

  我于2016年1月被立案调查,因纪委撤销形成悬案。在2020年5月纪检监察组清理积案给予诫勉谈话。
  请问影响期是从当年四个月的办案期限算起,还是从2020年5月算起?

12371网友ygwcd7

lv 1

发布时间:2021-09-15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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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二)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四)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五)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人失察失误;(六)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七)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 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第二十条  诫勉六个月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于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影响期从2020年5月受到诫勉后算起。

国宝

lv 9

发布于:2021-09-21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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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作出组织处理决定开始算。

求学者

lv 8

发布于:2021-09-1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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