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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具体解释

  我想问一下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第13项说明⑤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已经停止经营活动的、被吊销营业执照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企业,应当报告。
  这一条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如果公司已经办理了注销手续并取得了工商部门的注销通知书的公司可以不报告?

15109363316

lv 2

发布时间:2020-12-2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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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回答

你好,请问最后怎么报告的,感谢回复

12371网友9qzvt9

lv 1

发布于:2023-05-24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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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填的表下方打的是中组部,那么最终解释权应该是中组部吧,不应该是凭哪个部门个人认为这一条是怎么理解的就认定是什么样的情况,知道这一条的最终解释也有助于以后每年填表避免发生错误。再次谢谢您的回复。

15109363316

lv 2

发布于:2020-12-22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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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我也认为这一条的意思是已注销的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公司就不用报告了,因为未做投资也未开展经营活动而且也已注销,但是我们这里的组织部认为不报告就是瞒报,而且情节严重要给戒免谈话的处分,所以我非常想知道是不是我理解错误了。

15109363316

lv 2

发布于:2020-12-2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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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回答。

15109363316

lv 2

发布于:2020-12-2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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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用报告。

鼓楼山人

lv 9

发布于:2020-12-22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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