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提交了备案报告,但过了一年党委才批复同意,...
2017.10.12支部提交了发展对象备案报告,因党务工作人员工作变动和生活变动,导致党务工作对接不到位,2018.11.23党委才知悉报告开展党委会议批复同意,请问这符合程序时间要求吗?是否需要支部重新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和提交备案报告?
最佳答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并未对基层党委预审作出时限要求。这种情况虽然工作失误造成未及时发展,但并未违规。只要党委短期集中培训合格,可以后续发展程序,无需支部重新讨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