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部书记岗位空缺两年多,符合规定吗?
我们这边有个1千多人的自然村,村里有党员30多人。2021年12月,刚上任半年多的村党支部书记辞职后,至今没有补选新的党支部书记。上级党组织也没有任命。
请问这符合规定吗?
请问这符合规定吗?
网友的回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该党支部上级党委及该党支部支委已存在严重失职,应当由支部立即进行补选工作,补选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