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不接收,无法转出怎么办?
党组组有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出问题,根据北京市退休的人员社会化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需将这些人组织关系转出,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人属于人户分离状态,党员本人想转出,但户籍所在地因该人不在该地区居住为由,不予以接收。但是《中国共产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也明确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这种情况怎么办?
网友的回答
一般转入其经常居住地党组织。
江苏吴仲华
lv 10
发布于:2023-05-07 16:51
去实际居住地党组织询问党员接收情况。
杨利吉
lv 7
发布于:2023-05-06 11:06
居住地党组织不能以户籍不在本地为理由拒绝接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五章《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第二十五条: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党员党组织关系应转入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长期居住地党组织,以便于参加组织活动、接受教育管理为原则,并非户籍所在地党组织。
燃犀下照
lv 2
发布于:2023-05-06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