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网 党务问答 个人中心 TA的回答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九条指出,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同时,培养联系人应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锻炼、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 。

刚转正的党员如果满足上述条件,经支部研究可以担任培养联系人 。
来自:  饶亚文3个回答提问者:  12371网友gjpeo7  2025-12-29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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